『人我之间』第四章 自我1
自我(ego)无法被我们主观地经验到。自我可以去感受、思考、整合和行动。自我深植于人格之中,但到今天还是没有办法被了解。我们可以从外面去测量和观察它的功能,但自我本身从来无法直接被了解。在内观(introspection)时,自我既同时被观察也同时是个观察者。
当我们思索着有关自我的主观经验(subjective experiences)时,其实正在使自体表象或是自体影像出现脑际,我们把这当作是自我,但其实并不是自我。有些人喜欢把自己和自我功能的一部分,比如理性思考,混为一谈。但这个不是自我:这是一个自体表象。自我永远没有办法被主观地了解,因为它并不是一个人物、地方、东西、想法或幻想。自我是一个代表着一组功能的抽象概念(abstraction)
许多的客体关系文献都有点混淆不清,因为ego这个字被用在很多不同的意义上,而作者在不同的意义变化之间并没有做提醒。在许多文献中,ego交替地代表自体、结构(organization)或组织者(organizer)这三种意思。在本书中ego只代表组织者,不代表人格结构,也不代表自体。这属于广义自我的一个面向。近年来有朝向这个特异性的趋势(McIntosh 1986)。因为ego这个术语在客体关系理论中占有重要的地位,讨论一下这个概念的历史,对我们说不定会有一些帮助。
Freud在各个时期对Ich或ego有不同的定义,而且没有任何一个时期是清楚的。最完整的说明是在《自我和原我》(The Ego and The Id,1923)里面,Freud说明了人格中三个主要的结构——自我、原我和超我。自我有许多特性和功能,其中有两个是最基本的:(1)自我相等于自体,而且(2)自我是一个有条理的结构组织者(a coherent organization-organizer)。Freud把三个不同但重叠的观念浓缩成一个单一的概念——自我。
作为自体,自我也意味着人本身存在(one’own being)的许多面向,主要像是身体的影像(body image)、自体的主观感受(subjective sense ofself)以及意识和潜意识的自觉。这个自体的概念和第二章中所提的相类似。
作为系统(system),自我有个合成(synthetic)和组织(organizing)的功能。它平衡、整合并稳定住各种知觉、冲动、情感以及道德良心的要求。这些冲动被称为原我(id),而道德良心的要求被称做超我(superego)。也就是说,自我平衡了原我和超我。Freud并没有对自我作为自体和作为系统或组织之间做清楚的区分,反倒是交替地用这两个方式来阐释自我的概念。
有一位自我心理学者Hartmann(1952,1959)对自我作为自体和作为系统或组织做了比较清楚的区分。他描述作为系统的自我是中央功能控制的执行者(1959)。他特别强调在知觉、认知、行动控制、运动功能等各个领域的分化、合成、整合、平衡等功能。Hartmann(1952)预测这些整合性自我功能最后将成为心理学和生物学、心灵(mind)和身体(body)之间的桥梁。
Hartmann虽然没有分辨有关组织者和结构之间的区别,但他澄清了自我作为系统和组织者的概念。他之所以没有去区分,可能是因为结构和功能之间总是有一些相关。本书和Hartmann的概念不同,自我在此只代表一个执行者——一个组织者、平衡者、中央调节者。它不代表一个组织者或结构,而只代表“组织的过程本身”(the process of organization perse,Blanckand Blanck1979,P.9)。为了要使这个区分更清楚,有时我们会用整合性自我功能(integrated ego functions)这一个词来代表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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