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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我之间』第十二章 精神官能型以及正常的人格2


在此之前,J.G.的行为模式是顺从他人武断行为并对此感到憎恨,然后是感到无力感且无能去报复。这造成他更加地生气。他同时以不工作来挫折他太太,并为此而以免除自己在家中的积极角色来处罚自己。他在治疗中同样以得到洞识但不实行所学的方式来反抗治疗者所做的努力。如此,他显得对治疗有兴趣但被动地证明治疗者的技术是不管用的,他为了这个反抗而以长期忧郁、失业以及性无能来处罚自己。他看来好像是顺从且努力尝试的,直到这个模式被面质和诠释,才有所改善。

 

这里的冲突并没有被分裂开来。J.G.体验到愤怒与得意,但他潜抑了这些感觉。当他在潜意识里决定透过不去觉察而得以不行动的方式来寻求报复时,他在意识上便会感觉到无助和被动。边缘型个案则更有可能会对自己感到满意并且也对太太以照顾他的方式来满足他而感到满意。但一旦感到被抛弃或被拒绝,他便会感到全然的恶劣与消沉,并且可能会找寻其它能令他满足的东西,像是药物,酒精或外遇。J.G.则不同,他同时有好与坏的感觉,同时表现出具建设性和破坏性的行为。这样的行为代表他认为自己配得成功也应受惩罚。

 

即使J.G.的发展在程度上较高,但他的行为的无能程度和许多边缘型人格或自恋型人格个案一样。他已经是不能工作、不能有性生活以及不能从生活中得到快乐。他的症状表现得比大多数边缘型人格个案统整有较为良好的自体与客体影像。他同时寻求对太太,同事以及治疗者的报复,然后再为了这些报复处罚自己,这显示他将人看成是既有害又有用的。他也同时把自己当成是受害者和加害者。一个感觉是意识上的,而另一个则在潜意识里。当他在意识上体会到自己的愤怒,就觉得负担消散了。

 

这种在潜意识里对关系举棋不定的模式根源于个案早年与父母的互动。这些冲突与完整客体关系的发展同时或紧跟其后出现。婴儿期的官能型冲突已经在古典精神分析文献里得到广泛的说明,所以在此不再多说。

 

已发展出完整的客体关系而且问题较倾向为精神官能型者,先前未必就没有发展上的障碍。比如说,J.G.有一个潜藏的婴儿期信念认为。他不必做什么努力,而他太太、同事和治疗者应该会神奇地理解他并无所不能地满足他的要求。这种自恋的态度一直被挡着而摒除在意识范围之外。这种早期的自恋问题可能促使他日后出现官能型的冲突。

 

J.G.运用潜抑使负向情绪不被察觉,但有些人则会出现相反的倾向。通常因为对失落客体的负向情绪被潜抑而使得哀伤反应未获得解决,但有时在意识上无法被察觉的反而是正向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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